中共苍南县纪委苍南县监察局关于公开选调国家工作人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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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苍南县纪委苍南县监察局
关于公开选调国家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委局机关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公务员3名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分别在县纪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县机关效能监察投诉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在本县直属单位或乡镇机关工作的公务员(不含试用期)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报名时需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其中乡镇公务员须在
2.公务员岗位要求男性,事业岗位男女不限,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文秘、法律或财会专业优先。
4.热爱纪检监察工作,身体健康。
二、公开选调办法
采取报名、笔试、面试、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时间:
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所在单位出具的报名介绍信、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苍南县纪委公开选调国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者和职位之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比例不足的,相应减少选调人数。
(二)笔试。笔试内容为公文写作,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面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考察。笔试、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数1∶2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
(五)选调。根据考察结果和职位要求,召开县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选调人选,在苍南人才网、廉政网上公示5天,并经县委组织部和县人事局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调动手续。
三、组织领导
这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组织实施,具体工作由县纪委办公室负责。联系电话:68881212
中共苍南县纪委 苍南县监察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