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公务员流动机制,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根据我县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要求,经县委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15名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下同)到县直单位和乡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选调的对象和条件
1、具有国家公务员身份,在县直单位或乡镇机关工作时间满二年(2003年7月30日前参加工作。报考审计局职位的,参加工作时间可放宽到2003年12月31日前);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工作表现突出,近二年考核称职以上;
4、身体健康;
5、符合报考职位其他要求。
职位其他要求见《苍南县公开选调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公开选调办法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笔试、分头面试、严格考察、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报名。时间:6月13―14日上午8∶30-11∶30时,下午2∶00-5∶00时。地点:苍南县委组织部四楼会议室。
报名办法:报名者持所在单位出具的报名介绍信、毕业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同底片免冠1寸正照2张到报名点报名,并填写《苍南县公开选调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接受资格初审,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同一职位须有5人以上符合报考条件,方可开考;不足5人的,由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开考。
(二)笔试。报名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发给准考证。笔试科目为《申论》,注重对应试者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经验以及调研综合、文字表达等能力的测试。笔试时间:6月26日上午8:30-11:30时。
(三)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侧重于对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测试。面试考官人数为7人,面试时间:7月4-5日,面试工作由各选调单位组织。
(四)考察。面试后,按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调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要坚持德才兼备原则。考察时实行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着重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考察工作由各选调单位负责。
(五)选调。各选调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职位匹配性要求,讨论决定选调人选,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公示3天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三、组织领导
公开选调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和各选调单位负责实施。为加强领导,成立公开选调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组织部长林晓峰为组长,县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温兴华、人事局局长陈绍华为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各选调单位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温兴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组织部。干部一科负责具体工作联系,电话:64761352。
(转载自苍南党建网)
职位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