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师范类专科毕业生考录工作简章
作者:事业科 日期:2005-07-18 浏览

苍南县人事局  苍南县教育局

2005年师范类专科毕业生考录工作简章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师范类专科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提高师源质量,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建立和完善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聘用制度。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苍政发〔2005〕135号)精神,结合苍南县教育局苍教人〔2005〕50号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05年师范类专科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收名额

招收初中、小学10个学科共计149名教师,具体见2005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师招收岗位指标。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

2.2005年苍南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专科毕业生和2003年以来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往届专科毕业生。

三、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采用综合考核的办法,分基础知识考试、教学能力考核、基本素质加分三个项目进行:

1.基础知识考试(占40%):考试科目分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九个科目,考试内容以初中、高中学科基础知识为主,主要考查毕业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及知识的运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每位毕业生选择相应一个科目参加基础知识考试,特殊教育专业可选择小学语文或数学学科,学前教育统一参加小学语文科目考试。考试时间定于7月26日上午9:00~11:00(计算机学科采用上机考核,时间30分钟)。毕业生要于7月21日上午9时前带身份证到县第一实验小学阶梯教室领取准考证。

2.教学能力考核(占60%):考核形式为说课,中学类为现行初中教材,小学类为现行小学教材,分学科考查教师基本素质和实施课堂教学的能力。说课定课题、定时间,说课10-12分钟,允许准备60分钟,说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基本素质加分(最高分为15分):

①省优秀毕业生加10分,市、校(院)优秀毕业生加5分,分院(系)级优秀毕业生加2分。

②奖学金获得者:一等奖学金加2分,二等奖学金加1.5分,三等奖学金加1分(只取最高一次)。

③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等三类综合先进院(校)级加1分,分院(系)级加0.5分(三类先进只取最高一次)。

④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加1分。

⑤获得普通话合格证书(按不同学科标准)加0.5分,专业英语八级证书加1分、大学六级(专业四级)加0.5分,计算机考核省三级(含优秀、合格)、省二级优秀加0.5分。

⑥专科毕业时,同时获得国民教育本科学历加2分。

⑦独生子女户、农村二女户的子女加2分,少数民族加1分。

四、录用办法

1.综合考核结果将分学科公布应聘者基础知识考试、教学能力考核和基本素质三项分数及总分(总分并列的,以教学能力考核高分者优先)。然后根据2005年苍南县中小学教师招收岗位指标,在考核合格对象中(前两项折算总分在60分以上为考核合格)择优聘用。

2.考核入围的毕业生,根据三项考核总分,按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选择相应片区和外片区缺岗学校(本片区生源优先),报考初中教师的毕业生优先选择初中岗位,确保初中岗位需要。

3.温大02级小教英语委培生指标单列,考核办法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持县教育局发的《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核,否则作自动放弃论处,后果自负。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考核有关规定。若发现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该项成绩作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若不参加考核或不参加选择者作自动放弃论,该学科出现缺额的,则从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总分高低依次递补。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聘用资格。监督举报电话:64751553  64762548  64756231。

2.被考核录用的对象,若未取得毕业资格,以及属非师范类毕业生或不属我县生源的,取消录用资格。

3.录用的毕业生实行聘用合同制,即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4.被录用的毕业生,与聘用学校签订《就业协议书》,并于2005年8月20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就业介绍信,参加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新教师试用期培训。

5.今年未被录用的师范类毕业生,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本人意愿,实行人事代理,其档案由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部保管,也可转至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保管,可继续参加本县教育系统或其他系统的就业招考。

6.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努力营造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保证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稳定顺利地进行。

7.苍南县教育局苍教人〔2005〕50号文件若与该简章不符的,以此简章为准。

8.本简章解释权属苍南县人事局和苍南县教育局。

 

苍南县人事局

苍南县教育局

二○○五年七月十五日

 

00五学年苍南县中学教师招收岗位指标

(专科毕业生)

学校名称

2005学年教职工缺岗情况

语文

数学

中学
英语

社会

科学

音乐

体育

浦亭中学

 

 

1

 

 

 

 

龙港五中

 

 

1

 

 

 

 

龙港七中

 

 

1

 

 

 

 

宜山一中

 

 

1

 

 

 

 

仙居中学

 

 

1

 

 

 

 

华阳中学

 

 

 

 

 

 

1

埔坪中学

 

1

 

 

 

 

 

南宋中学

 

 

 

1

 

 

 

龙沙中学

 

 

 

 

 

 

 

赤溪中学

 

1

1

1

 

 

 

马站镇中

 

 

 

 

 

 

1

霞关中学

 

 

1

 

1

 

 

云亭中学

 

 

 

1

 

 

 

岱岭中学

 

 

 

 

 

 

 

渔寮中学

1

1

 

 

 

1

 

  

1

3

7

3

1

1

2

 

 

00五学年苍南县小学教师招收岗位指标
(专科毕业生)

学校

2005学年教职工缺岗情况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美术

常识

电脑

学前

社会
(
思品)

灵溪一小

 

 

1

 

 

 

 

 

 

水头小学

 

 

1

 

 

 

 

 

 

灵江小学

1

1

 

 

 

 

 

 

 

沪山小学

2

2

1

 

 

 

 

 

1

凤池小学

1

1

2

1

1

 

 

 

 

浦亭小学

 

1

 

1

 

 

 

 

 

藻溪小学

3

1

 

3

2

2

 

2

1

繁枝小学

 

 

1

1

 

 

1

 

 

龙港六小

 

 

1

 

 

 

 

 

 

龙港七小

 

 

 

 

 

1

 

 

 

海城小学

 

1

 

1

 

 

 

 

 

湖前小学

 

 

1

 

 

 

 

 

 

江山小学

1

2

1

1

 

 

 

 

1

宜山二小

 

 

 

1

 

 

 

 

 

宜山三小

 

 

 

1

 

 

 

 

 

云岩小学

 

2

1

 

 

 

1

 

 

钱库四小

 

 

 

1

 

 

1

 

 

望里一小

 

1

 

1

 

 

 

 

 

新安二小

 

 

 

1

 

 

1

 

 

巴曹二小

 

 

1

 

 

 

 

 

 

新城小学

2

1

 

 

 

 

 

 

 

桥墩小学

 

 

 

1

 

 

 

 

 

大龙小学

2

1

 

2

1

1

 

 

 

碗窑小学

1

1

 

 

 

 

 

 

1

观美小学

 

1

1

2

 

 

 

 

 

华阳小学

1

1

 

 

 

 

 

 

 

五凤小学

2

1

1

2

1

 

 

2

 

矾山一小

 

 

 

1

 

 

 

 

 

埔坪小学

1

 

 

 

1

 

 

 

 

南宋小学

 

 

1

1

 

1

 

2

 

龙沙小学

2

1

 

2

1

 

 

 

 

中墩小学

1

1

2

1

 

1

1

 

 

赤溪小学

1

1

 

 

 

 

1

 

 

昌禅小学

 

 

1

1

 

 

 

 

 

半洋小学

1

 

 

 

 

 

 

 

 

马站小学

 

 

1

1

 

 

 

 

 

南坪小学

 

 

1

2

 

 

 

 

 

澄海小学

 

 

1

 

 

 

 

 

 

云亭小学

 

 

 

1

 

1

 

2

 

蒲城小学

 

 

 

 

 

1

 

 

 

渔寮小学

 

1

 

1

 

 

1

2

 

 

22

22

20

31

7

8

7

10

4

备注:

①小学所列岗位含完小,毕业生必须服从安排到完小任教。
②部分专业毕业生改教不对口学科,应服从学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