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人事局 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2006年师范类毕业生考录简章
为了切实做好今年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工作,严格把好中小学教师“入口关”,提高师源质量,优化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逐步建立和完善按需设岗、公平竞争、择优聘任、能进能出的教师聘用制度。根据苍政发〔2006〕12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2006年师范类毕业生实行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收名额
招考本科毕业生的岗位(79名):语文8名、数学12名、英语18名、政治5名、历史2名、物理3名、生物1名、计算机(信息技术)12名、音乐4名、体育5名、美术2名、心理健康教育3名、财会1名、小教3名。
招考专科毕业生的岗位(49名):语文8名、数学12名、英语11名、社会(政治)2名、科学(化学、常识)5名、计算机(信息技术)4名、音乐3名、体育2名、美术2名。
招考学前教育毕业生的岗位:幼儿园3名。
直接招聘的毕业生和温大02级小教英语委培生名额单列。
二、招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2.2006年苍南籍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应届本、专科毕业生和2004年以来毕业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往届本、专科毕业生。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直接招聘:
⑴全国重点大学重点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⑵普通师范院校省优本科毕业生;
⑶在高校期间获一等奖学金一次或二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⑷目前我县紧缺的地理、化学专业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与地点:2006年7月3日――7月5日下午5点到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2.毕业生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校证明(须写明籍贯、专业、学历、是否师范类等内容)、教师资格证(或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和附加分的证明材料,近期免冠正面一寸照片2张。
3.报名时如实填写《苍南县教育局2006年师范类毕业生招考报名表》,并交报考费100元。
4.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幼儿园岗位;小教专业毕业生只能报考小学岗位;中教专科毕业生可报考初中、小学岗位,本科(不含学前教育、小教本科)毕业生可报考高中、初中、小学岗位。专业对口的应报考相应学科,双专业的可选择其中一个学科报考,专业不对口的可选择一个学科报考。
四、招考办法
本次招考分本科、专科和学前教育三类同时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为7月11日上午8:30―11:00,本、专科相同学科采用统一试卷考试。考试内容分为公共知识(50分,学前教育不考)和学科专业知识(100分,学前教育满分150分)。公共知识为教育学和心理学,各学科采用统一试卷考试;学科专业知识为相应学科基础知识,学科考试内容以初、高中学科基础知识为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生学科考试内容为学前教育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幼儿园各种教学法、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
本次招考 另设附加分:独生子女户或农村二女户的子女加2分,少数民族毕业生加5分。
四、录用办法
根据考试成绩和附加分得出总分,分本科、专科和学前教育三批按学科招考名额从高分到低分划定入围分数线(本科考生在本科批次中没有录取的,可参加同专业专科批次录取)。经体检合格(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经公示后按各学科招考名额择优录用。本次招考录用不设备取人员,凡出现缺额的均不予递补。
直接招聘的本科毕业生和温大02级小教英语委培生经体检合格的,全部录用,考核办法另定。
五、有关要求
1.已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毕业生持县教育局发的《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作自动放弃论处,后果自负。考生要自觉遵守考试有关规定。若发现作弊,取消考试资格或该项成绩作零分处理,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其相关责任。为维护考试录用的公正性,若在报名、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出,取消聘用资格。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64761587 教育局纪检监察室64751553 人事局事业科64756231 教育局人事科64762548。
2.被确定录用的对象,若发现未取得毕业资格或弄虚作假的,以及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或不属我县生源的(对外县籍直接招聘除外),取消录用资格。
3.在核定的计划数内,被录用的人员首先满足山区和农村学校的需要,应服从组织安排,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录用的毕业生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合同制,即由用人单位与毕业生本人签订一年见习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处理。录用后,组织原因未落实到公办学校任教的,人事关系一律挂靠在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部。
5.被录用的毕业生,与聘用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并于2006年8月20日到县教育局人事科领取就业介绍信,参加县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新教师试用期培训。
6.今年未被录用的师范类毕业生,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本人意愿,实行人事代理,其档案由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教育分部保管,也可转至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保管。
7.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发展,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的稳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努力营造师范类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保证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稳定顺利进行。
苍南县人事局 苍南县教育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