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温州市高级人才库”入库工作的通知
作者:事业科 日期:2006-08-08 浏览

关于做好“温州市高级人才库”入库工作的

       

 

县机关各部门、县直属企事业单位,省市属在苍单位:

    为了搞好我市高级人才库建设,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市人事局、市科技局于2006725日召开温州市高级人才库建库会议,部署温州市高级人才库建库工作任务。结合我县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级人才库入库对象:

1、院士、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人选、市“新世纪551人才工程”人选、市级以上学科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2、在职(包括返聘)的高级职称和硕士学位及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3、外地来温服务(柔性)的高级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4、外地区和国外温籍副高级职称和硕士学位以及与我市有联系合作的非温籍较高层次的高级行政管理、经济管理人员以及知名专家、学者、艺术家等。

   二、高级人才库入库程序:

1、鉴于县教育、卫生系统高级人才较多的实际,县人事局分别为县教育局、县卫生局设立三级管理帐户;县教育局、县卫生局各指定一名管理员(810日前将名单报县人事局事业科)负责高级人才库三级帐户的管理工作;其他单位暂不设立三级管理帐户。

2、各部门、单位通知“入库对象”进行网上注册,并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同时提交《高级人才信息表》(见附件)纸质材料1份给本部门、单位,由部门、单位汇总后报县人事局。不得漏报或不报。

3、县教育局、县卫生局管理员要完成本系统下属单位“入库人员”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的审核,其他单位直接报县人事局审核。各部门、单位请于831日前将《高级人才信息表》交县人事局事业科(联系人:詹应文,电话:64756231)。

4、县人事局、县科技局对“入库人员”的《高级人才信息表》统一进行综合审核,并向温州市人事局人才数据库输送。

三、做好入库工作的要求:

1、各部门、单位要从实施人才强市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确保入库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2、事业单位有高级人才但没有按照要求报送录入高级人才库的,其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不予审核,其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不予审核。

3、由于人才库实现了数据共享,人才库也可作为各部门单位的数据库,各部门单位根据权限共同使用,为日后部门单位的人才工作提供依据。

4、为确保高级人才库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已入库的人才原信息内容如发生变化需要更改的,要及时通过《温州市高级人才管理系统》进行更新。

 

附件:《高级人才信息表》

 

苍南县人事局

苍南县科技局

二○○六年八月七日




附件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