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苍南县人事局关于公开选调县委办(县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作者:事业人员管理科 日期:2006-10-13 浏览

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苍南县人事局  

关于公开选调县委办(县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工作人员简章

 

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委办(县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工作人员3名,性质为全额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对象、条件

(一)本县机关和乡镇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全县学校教职员工除外),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和党校本科毕业以上学历;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171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二、选调办法

(一)笔试(总分100分)。笔试科目为申论,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二)面试(总分100分)。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的13划定入围面试分数线参加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委办具体组织实施。面试主要测试仪表、形象、举止、语言表达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等。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三)政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的1:2参加政审。

(四)录用。政审合格人员由县委办(县信访局)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用,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0610181019,上午8001130,下午200 530

2、报名地点:县委办秘书科(县委大楼313室)。

3、报名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同底单寸照片2张。

(二)报考人员应正确填写选调报名表,并交报考费每人100元。

(三)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联系电话:64762343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由县委办、县人事局共同组织实施,并邀请县纪委(监察局)实施全程监督。

附:县委办(县信访联合接待中心)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共苍南县委办公室

苍南县人事局

2006 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