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李颖同志具有一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苍人职改〔2006〕45号
关于公布李颖同志具有一级播音员
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县广播电视台:
经浙江省播音专业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定李颖同志具有一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浙广局发〔2006〕146号文件和温州市人事局温人专〔2006〕125号文件通知,现将名单予以公布。任职资格时间从2006年10月16日开始计算。
苍南县人事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苍人职改〔2006〕45号
关于公布李颖同志具有一级播音员
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县广播电视台:
经浙江省播音专业人员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定李颖同志具有一级播音员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浙广局发〔2006〕146号文件和温州市人事局温人专〔2006〕125号文件通知,现将名单予以公布。任职资格时间从2006年10月16日开始计算。
苍南县人事局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