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县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充实劳动保障系统队伍力量,促进我县劳动保障事业更好地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调人数和专业
本次共选调11名,其中计算机专业2名,法律专业2名(男性),财会专业2名,临床医学专业1名,文秘(中文)专业1名,专业不限3名。
二、选调对象和条件
1、本县全民事业单位(除教育系统外)在编工作人员(乡镇限灵溪、龙港两镇);
2、具有相关专业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满一年以上;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可放宽到35周岁(1972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4、热爱劳动保障工作,具有岗位要求所需的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笔试、面试、考察,最后确定选调人选。
1、报名要求。凡符合条件者请携带身份证、工作单位出具的介绍信、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单寸免冠照片3张,于11月21日至23日到县劳动保障局办公室报名。选调需求数与报考数达到1:2开考,否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或不开考。
2、笔试和面试
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评分办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笔试科目为公共知识,侧重写作能力的测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主要对选调对象的应变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及公众形象等方面进行测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各为100分。
3、考察。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了解选调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
四、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案经县人事局核准后,由县劳动保障局组织实施,并请县监察局参与监督。选调人员经县劳动保障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后,报县人事局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本通知如有不尽事宜,由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解释。
附:苍南县劳动保障局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苍南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人事局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