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李贤江等2同志具有群众文化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苍人专〔2008〕13号
关于公布李贤江等2同志具有群众文化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苍南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苍南县金乡镇人民政府:
经浙江省群众文化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评审委员会2007年12月20日评审通过,李贤江等2位同志具有群众文化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根据温州市人事局温人专〔2008〕14号文件通知,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一、研究馆员(1人)
苍南县金乡镇文化站 李贤江
二、副研究馆员(1人)
苍南县文化馆 蔡 东
上述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07年12月20日开始计算。
苍南县人事局
二○○八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