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吴春赞等2位同志具有农业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苍人专〔2008〕14号
关于公布吴春赞等2位同志具有农业专业
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
苍南县农业局、苍南县农办:
经省农业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2007年11月29日评审通过,吴春赞等2位同志具有高级农艺师职务任职资格。根据温州市人事局温人专〔2008〕12号文件通知,现将名单公布如下:
苍南县农业局农技总站 吴春赞
苍南县农民培训中心 吴祖建
上述同志任职资格时间从2007年11月29日开始计算。
苍南县人事局
二○○八年三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