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08年事业单位招考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的通知
苍人[2008]53号
关于申报2008年事业单位招考高校毕业生
需求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单位:
根据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08]118号《关于做好2008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意见》精神,现将申报2008年事业单位招考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管部门应根据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余缺情况,从工作需要出发,在核定编制限额内制定招聘计划。
二、 填写《毕业生需求计划表》,县机关下属单位对于学历(学位)专业等有关要求,应详细注明。乡镇下属单位对专业不做要求,学历统一定为大专以上。
三、 上报时间: 2008年10月30日前报县人事局事业人员管理科。
苍南县人事局
二○○八年十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