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提前招聘2010年师范类优秀高校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事业人员管理科 日期:2009-12-04 浏览

苍南县人事局   苍南县教育局

关于第二次提前招聘2010年师范类优秀高校毕业生的通知

 

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尽早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机会,经研究,决定第二次提前招聘2010年师范类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时间地点

◇第二次提前招聘高校优秀毕业生时间、地点安排:

128(星期二)上午830,在杭州师范大学下沙校区艺术活动中心110

◇下次到温州大学招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具体另见苍南教育网通知)。

二、招聘条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经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优秀的可以提前签订就业协议。

1、硕士毕业生;

2、全国重点大学或“211工程院校重点批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苍南生源的省优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4、苍南生源的省内高校第二批及以上录取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①大学期间获一等奖学金一次以上;  ②大学期间担任班长、党团支部书记、学校学院学生会部长以上干部(一年以上)并获二等奖学金一次或三等奖学金两次及以上的;③大学期间个人特长获省级(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或联合举办)竞赛二等奖一次及以上的。

2010年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提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07月底前必须获得相应的学位和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招聘名额:

语文5名、数学3名、英语4名,

物理、化学、历史、地理、音乐、体育、心理健康、小教本科等各1名。

四、招聘办法

1、由教育局、人事局联合组织专家组到相关高校进行提前招聘,其他高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到附近高校参加提前招聘。

     2、凡符合招聘条件的毕业生在提前招聘现场如实填写《2010年苍南县提前招聘高校师范类优秀毕业生报名表》,并提供有关证件,通过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按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双向选择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毕业后,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3、联系人:金老师,联系电话:0577-64762548

苍南县教育局

OO九年十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