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事业单位招考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的通知
苍人〔2009〕64号
关于申报事业单位招考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属各单位:
根据苍南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苍政发〔2009〕80号)精神,现将申报事业单位招考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管部门应根据下属事业单位编制余缺情况,从工作需要出发,在核定编制限额内制定招聘计划。
二、填写《毕业生需求计划表》,县机关下属单位对于学历(学位)专业等有关要求,应详细注明。乡镇下属单位对专业一般不做要求,学历统一定为大专以上。
三、上报时间:2009年12月30日前报县人事局事业人员管理科(行政中心542室,联系电话:6888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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