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人才和苍南籍贯普通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补贴申报程序
作者:事业人员管理科 日期:2009-12-23 浏览

引进人才和苍南籍贯普通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补贴申报程序

   

      根据《关于大力引进开发人才智力的若干规定》(苍委发?2004?60号)和中共苍南县委、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工作的意见》(苍委发?2009?80号)文件精神,现就引进人才和苍南籍贯普通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补贴申报程序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养老保险补贴对象

      对引进人才和苍南籍普通高校毕业生,首次与企业签订聘用合同在3年以上且工作满1年,并办理社会养老保险和人事代理手续,由县政府分别给予三年的社会养老保险补贴。

二、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本科毕业以上(中级职称以上)每人每年1500;专科毕业每人每年1000元,所需经费在县人才经费中列出。

三、养老保险补贴申报程序

    1.各用人单位将符合养老保险补贴对象的材料每年年底前上报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申报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工资表

4劳动合同

5)养老保险证明;

6)《引进人才和苍南籍普通高校毕业生养老保险补贴申报表》。

2. 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对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报县组织部人才办审核;

3.县组织部人才办审核后,符合条件的送县财政局。
   4.
县财政局核发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