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考试笔试有关规定
作者:事业人员管理科 日期:2010-07-22 浏览

 

 

2010年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选聘考试笔试有关规定

 

 

浙江省人事考试

考 场 规 则

 

    一、应考人员在考试前20分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缺一不得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及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二、除考试另有规定外,考试时只准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笔刀进入考场。严禁将手机、资料、提包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在考场内严禁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

    四、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考试开始90分钟后,才能交卷退场。退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五、应考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离开座位。

六、考试开始前,或考试结束后不得答卷。

七、必须用黑色墨水笔书写姓名、准考证号和主观题答案, 2B铅笔填涂答题卡上相关的信息点及客观题作答。不得在规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标记。

八、应考人员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缺损、错装、字迹不清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九、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不得相互借用文具、传递资料,严禁交头接耳、窥视他人试题答案或交换试卷和答题卡(纸)。

    十、考试结束铃响,立即停止答题并将试卷翻放,经监考人员收卷签字后,方可离场。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纸)及草稿纸带出考场。

十一、应考人员必须遵守本考场规则,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否则,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浙江省人事考试

应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浙考发〔200732

为了严肃考试纪律,确保人事考试公平公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经考后认定的,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1.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的;

2.在试卷、答题纸(卡)上填写不符合本人情况信息的;

3.未按考试规定的时间退场的;

4答题纸(卡)规定以外位置及准考证上作任何标记的;

5.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卡),或将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带出考场的;

6.有违反《考场规则》的其他一般违纪违规行为的。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并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1.违反规定夹带、翻阅参考资料,或使用手机等规定以外工具的;

2.抄袭他人答卷或有意给他人抄袭的;

3.互相交换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等的。

三、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和2(公务员录用考试为5)内不得参加相应人事考试的处理,并可向所在单位通报、向社会公布其相关信息: 

1编造虚假信息报考,扰乱正常报考秩序的;

2.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

3.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的;

4.使用手机等工具接听、接收或发送信息的;

5.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6.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

四、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无理取闹,威胁、辱骂、诬陷他人,扰乱考场秩序,影响他人考试的,交公安部门处理。

本规定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负责解释。

 

 

一、 本次考试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用2B铅笔填涂作答;主观题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作答。

二、考生应考时,须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卷(削)笔刀。

三、使用答题卡方法

    1.拿到答题卡后,应首先用黑色墨水笔在答题卡姓名栏空白处填写姓名汉字,在准考证号空白格填写准考证号阿拉伯数字,一格一个数字。然后用2B铅笔涂黑准考证号数字下面对应的信息点。

    2.考试正式开始后,认真阅读试题,找出正确答案,然后在答题卡相应题号下涂黑所选答案项的信息点。一定要看清答题卡上题号的排列顺序再涂选项,不要错位。

    3.填涂技巧:填涂时用铅笔横向涂写数笔,黑度以盖住信息点的[  ]为准,以保证光电阅读器准确无误地识别所涂的信息点。

    4.最后进行检查,如发现有错误,一定要用橡皮擦干净后,再重新填涂。

    四、注意事项

    1.拿到答题卡后,要认真检查题卡有无破损或污迹,若有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提出更换。

    2.答题过程中,不要卷折、弄脏、弄破答题卡,否则,将会造成误判,影响考试成绩。

3.不允许在答题卡的背面答题、涂写或打草稿,也不得在答题卡正面做任何标记,否则,答题卡上的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