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生: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公安厅和浙江省公务员局《2018年度浙江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期将组织开展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苍南籍应届毕业生职位选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苍南籍应届毕业生职位选择工作由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苍南县公安局具体实施。
职位选择计划应提前公布,职位计划数应与选择职位考生人数等同。
新录用人员在录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录用到基层一线执法单位的人员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公安基层一线执法单位以外的单位,其中,在定岗单位工作未满1年的不得交流到其他基层一线执法单位。在本轮中放弃选择职位的,今后不再享受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制度改革有关政策。
二、参加对象
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符合招录职位要求的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苍南籍应届毕业生(名单附后)。已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专业调剂的毕业生不再参加职位选择。
三、选岗时间
职位选择:2018年8月12日上午9时30分在苍南县公安局主楼6楼大会议室进行(灵溪镇江滨路128号)。
四、职位设置
单位名称 |
职位名称 |
职位 计划数 |
生源 要求 |
苍南县公安局 |
派出所板块1(灵溪中心派出所) |
4 |
苍南籍生源 |
苍南县公安局 |
派出所板块2(龙港新城派出所1、钱库派出所1、金乡派出所2、宜山派出所1) |
5 |
苍南籍生源 |
苍南县公安局 |
派出所板块3(望里派出所1、藻溪派出所1) |
2 |
苍南籍生源 |
苍南县公安局 |
派出所板块4(马站派出所2、矾山派出所1、赤溪派出所1) |
4 |
苍南籍生源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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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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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岗流程
开展职位前,本通知上网公示2天,同时公布考生排名情况。
开展职位选择时,公务员主管部门宣读《2018年度浙江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8〕3号),公安机关政工部门主持,相关人员负责实施。考生按照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职位选择,每个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板块(不选择到板块内的具体单位),限时3分钟。前者如放弃职位选择,则依次递补,至所有考生全部选择完毕,放弃职位选择的考生不得再次进行职位选择。每个考生最多允许两名家属陪同,遵守会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考生与家长分区域就座,考生可以申请提前3个顺序号到商谈区与家属商谈。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到主席台进行职位选择,并在《2018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选择填报表》上签名,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也签名,即时公布结果。完成职位选择的考生,到家属区就座,也可直接离开。
职位选择时应执行任职回避规定。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苍南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