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5-16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现向社会招聘编外用工人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窗口收发(兼办公室辅助)、计量检定辅助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性别及学历要求:

(二)户籍和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苍南县户籍。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至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二)报名地点: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苍南县灵溪镇河滨东路166号)305室,联系电话:0577-68898320。

(三)报名要求:携带本人简历(附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学历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聘考试、聘用

(一)资格确认:根据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面试入围者。

(二)面试:经资格确认对符合条件者进行面试,面试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及政审: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按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政审和体检对象,如政审和体检不合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四)体检、政审合格后,聘用人员与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签订劳动合同,按需要安排岗位工作。新聘用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年。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双方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五、其他事项

合同期满,考核称职的,如工作需要须继续聘用的,另签合同。

六、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附件: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

附件:疫情防控承诺书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