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发展需要,苍南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面向集团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专业或技能条件以及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年龄等条件,其中本集团内部合同制员工报考条件均不限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在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严重违纪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本次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苍南县建设发展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专业匹配参照《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审查。
(三)学历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似的,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核,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从宽认定。
(四)职称、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五)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起止问题的,计算时间均统一截止到2023年10月31日。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
本次招聘采取线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审核相结合的形式,最终报名成功与否以现场资料审核为准。
(一)线上预报名
1.线上预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0日17:00止。
2.报名方式:通过点击链接或扫描小程序二维码,填写线上预报名表。
链接:https://forms.ebdan.net/ls/F1UOpltL?bt=yxy
二维码:
3.本次招聘计划内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重复报名无效。
(二)现场报名审核
1.现场报名审核时间:2023年11月13日9:00至16:00止(逾期不予受理),以现场取号时间为准。
2.报名地址: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05号(苍南公投大厦主楼一楼大厅)
3.报名材料:
(1)《苍南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附件2,含近期彩色免冠一寸照片);报名人员需在“本人声明”栏中亲笔签名并填写时间;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证明: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专科及以上学历必须提供、且在有效期内);如为国〈境〉外学历,请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4)招聘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须提供对应的社保缴纳记录;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报考中层管理岗位的人员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5)代表性工作业绩依据材料(如有);
(6)奖励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7)执业资格、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及提交审核。
4.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选择其他岗位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请报名人员慎重选择岗位后再报名。
5.缴费确认: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招聘单位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经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现场进行笔试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公务员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考试费收费的复函》(浙价费〔2018〕21号)规定,考试费为50元。未按时缴纳考试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报名成功后因考生自身原因未能参加笔试的,不退回考试费。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考计划取消的,通过电话通知的形式征求报名人员同意后调剂至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已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按通知要求改报其他岗位,因报名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试费。
(三)笔试或履历评价
1.普通员工岗位第一轮采用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内容大致为: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知识及建筑行业相关知识,满分100分。笔试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笔试结束后,根据报名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不足1:3的岗位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2.中层管理岗位第一轮采用履历评价方式。根据相关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学历、执(职)业资格或技术职称、工作概况、代表性工作业绩及荣誉等方面进行履历评价,满分100分。履历评价后,根据报名人员的履历评价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为面试对象。
(四)面试
1.列入面试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
2.面试成绩采用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五)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1.普通员工岗: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亦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2.中层管理岗: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总成绩同分的,以履历评价得分高者优先;如遇履历评价得分相同,全日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遇全日制学历层次相同,职称等级高者优先;如职称等级亦相同,则社保参保年限时间长者优先;如社保参保年限再相同,则需另行加试)。
3.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普通员工岗: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中层管理岗: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
1.体检、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报名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递补。
3.集团内工作人员不再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公示,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对象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管理和待遇
(一)薪酬待遇。薪酬待遇按用人单位相关规定执行,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二)聘用期限。社会招聘人员首次聘用期限三年,试用期六个月,期内考核不合格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予以解聘,具体要求在聘用合同中约定;三年考核均合格及以上的,与招聘单位续签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层管理干部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安排。苍南县国有企业现有合同制员工受聘不设试用期。
五、其他事项
(一)确保公开招考工作的公平与公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应聘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二)拟聘用人员应在办理聘用手续之前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关系。拟聘用人员应服从招聘单位的岗位或其他安排,若不服从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三)后续相关信息发布,以苍南人才网(www.cnrsj.com)为指定渠道,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四)本次招考笔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涉及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招聘单位对招聘公告保留解释权。
咨询电话:0577-59989920(工作日:9:00至17:00)。
附件:
苍南县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