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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苍南县纪委关于面向社会招聘编外用工的公告》等有关要求,经报名、面试、体检等程序,拟聘用下列人员为苍南县纪委编外人员,现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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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岗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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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 伟 |
驾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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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林乃昆 |
驾驶员 |
公示时间从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3日止,如对以上公示对象录用存在异议,请向县纪委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577-68881202。 通讯地址:苍南县灵溪镇人民大道555号(县行政中心749办公室)。
中共苍南县纪委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