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06年苍南县公务员(含参照、依照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作者:公务员管理科 日期:2006-04-10 浏览

 

关于印发2006年苍南县公务员

 

(含参照、依照人员)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机关各部门:

根据《苍南县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研究制定了2006年各乡镇、县属各机关公务员(含参照、依照人员,下同)培训计划,请认真组织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职在岗的各乡镇、县属各机关(含参照、依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公务员,县委管理的科(局)级领导干部由组织部考虑另行安排。

二、学分要求

2006年开始,公务员培训全部采用学分制管理,培训科目分为必修课与选修课两类。每位公务员在3年内必须累计达到60学分,其中必修课必须达到45学分,其余可以为必修课学分,也可以为选修课学分。

三、必修课设置

2006年度开设5门公共必修课,其学分、学时及培训时间详见《2006年度苍南县公务员培训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计划表》(附件一)。公务员法、公共管理学、政治学、公共政策分析、行政法学5门课程采用网络教学和面授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依托浙江继续教育网的远程教育平台,采用多媒体的形式,将浙江大学主讲教师的讲课内容制作成课件,学员注册浙江继续教育网后即可看课件进行学习。为了保证学习效果,同时安排面授培训。

2005年新录用公务员的初任培训,采用集中调训的方式。2006年初任培训开设日期:515日至519日,培训对象经考试合格后,初任培训可获得必修课14学分。未参加培训不得按期转正。

四、选修课设置

2006年度开设3门选修课,其学分、学时及培训时间详见《2006年度苍南县公务员培训必修课与选修课设置计划表》(附件一)。计算机应用能力三级培训考核点设在苍南县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培训班常年开设,每位公务员可以自行决定培训时间到县人才中心报名培训。

五、培训要求

1、今年是学分制管理办法施行的第一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年度培训计划。务必将2006年公务员培训必修和选修课程设置计划传达到每位公务员,落实好相应的培训人员,确保今年本单位参训人数要达到应培训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保证学分制管理办法的顺利实施。根据《苍南县公务员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培训学分与公务员个人年度考核相挂钩。

2、各单位要将今年参加培训的公务员自行选择的培训科目、时间统计后,按照《2006年度苍南县公务员必修课与选修课培训名单表》(附件二)的内容、以EXCEL(电子表格)格式录入后,于4月底前用软盘统一上报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或以附件形式发送Emailrsj_cn@163.com

3、县委党校(县行政学院)将根据单位上报的培训计划,安排培训批次,提前发出开班通知,并统一发放培训教材。培训考核费用由县财政负担(计算机三级按照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培训结束后随即进行考试,县行政学院及其他有关培训机构要将培训结果通过学分制管理软件及时输入和汇总后报县人事局。2000年以后录用的公务员已参加公共管理基础课程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可免修必修课课程,并予登记相应学分。

4、苍南县人才网(www.cnrsj.com)专门开设公务员培训信息栏目和学分查询系统。

联系电话:县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64761363

县委党校(县行政学院)组教科64772690

中共苍南县委组织部

苍 南 县 人 事 

二??六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