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9-08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因工作需要,灵溪镇人民政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消防队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拟面向社会招聘3名专职消防队员。

  二、工作要求

  24小时执勤战备,实行两班倒。

  三、招聘条件

  (一)专职消防队员:

  1、男性,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

  2、大专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无不良记录,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和履职尽责精神;

  5、退役消防军人和消防相关专业院校毕业生优先。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5年9月12日9月1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灵溪镇人民政府5号楼应急消防管理站一楼办公室(玉苍路61号),联系人:张政,联系电话:18968493983。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聘报名表;

  (3)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两张;

  (4)退伍军人需携带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有消防员经历的需提供证明材料。

  (二)面试、体能测试

  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根据体测、面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测与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测与面试的,作自动放弃处理。通过体能测试、面试的择优录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公示

  根据体测、面试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在苍南人才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没有反映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五、期间待遇

  岗前培训期间(1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合同后,年薪参照苍政办〔2019〕22号文件规定执行。住宿、服装、伙食由招聘单位按标准免费供给。

  六、其他事项

  (一)在体检、公示、聘用(集训)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考生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出现拟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二)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两年,离职需要提前3个月申请;

  (四)本公告相关事宜,由灵溪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须知

  2.灵溪镇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灵溪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