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 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公告》(2021年7月30日发布)规定的程序,经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现公示如下: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 |
毕业院校及专业 |
拟聘岗位 |
1 |
李景月 |
女 |
1999.06 |
大专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食品质量与安全 |
食品检测辅助兼窗口收发人员 |
2 |
陈梁 |
男 |
1997.04 |
本科 |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 测控技术与仪器 |
计量检定辅助兼窗口收发人员 |
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请向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反映。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监督举报电话:0577-64762606.
苍南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院
苍南县劳动保障事务所
2021年8月23日